近日陕西省强化尾矿库整治监管工作展开,从明年1月起,所有尾矿库必须持证运营。
据了解,陕西省有色金属矿产较为丰富,商洛市钒、钼、锌、金等矿产尤为丰富,自上世纪90年代这些矿产被大规模开发以来,先后形成矿山企业尾矿库100座,接近全省尾矿库总数的一半。由于当时法规不健全,多数尾矿库由无资质的单位设计或根本没有设计,多数施工和监理单位也无相应资质,给尾矿库工程质量留下诸多安全隐患。另外,由于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难度大,取证率较低,至今仍有51座尾矿库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针对这种情况,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对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而正在运营或准备运营的32座尾矿库,一律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坝体稳定性分析,并按设计要求进行整改。对已达到设计坝高或库容以及处于停止运营的尾矿库,按程序依法闭库。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尾矿库,严格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程序,未经安监部门审查的不得施工建设,未经安监部门竣工验收的不得投入使用。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必须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在年底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