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来,新中国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出台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13部,土地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
“国土资源管理是一个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问题,土地和矿产都是稀缺和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既要保障发展,又要保护资源。我们承受着双重压力,面临着两难的局面。尽管压力很大,但我们有信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履行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职责。”
面对记者的采访,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没有寒暄、客套,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正如他一贯干练的风格。
土地资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土地资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和资金支持。特别是近10年,为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等各类建设提供用地达到6791.80万亩。与此同时,还通过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开展土地整治,为我国粮食安全提供了保障。
徐绍史说,60年来,新中国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出台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13部,土地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颁布实施了3次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增强了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利用的能力,为协调各业用地奠定了基础。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实行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责任,保护我们13亿人口的“饭碗田”。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已划定的基本农田占全国耕地面积的83.6%,实行永久保护。同时,采用多种方式补充耕地,近10年来,通过土地整治,全国补充耕地4163万亩。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抗震救灾、应对金融危机为契机,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新的提升,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徐绍史说,在现代管理中,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还是资本,三位一体的管理,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城市规划圈内的土地统一由国家征收,进行出让。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公益性项目,仍由国家征收进行建设,前提是把农民补偿、安置好;如果是非公益性项目,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农民可以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建设,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我们所做的工作,就是让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上更好地发挥基础性作用。总之,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市场机制的引入,使我国土地由无偿、无期限、无流动向有偿、有期限、有流动转变,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从矿产资源家底不清,到成为世界矿产资源大国之一
徐绍史说,60年来,我国地质找矿不断实现重大突破,矿产资源管理法制机制逐步完善,地质环境建设和保护日益加强,地质科技进步和创新成效显著,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保障和支撑。
1949年,我国探明储量的矿产只有两种,矿山只有300多座,矿产品极端匮乏,产量更是少得可怜,原油年产量只有12万吨。今天,我国已发现矿产171种,其中探明储量的有159种、矿产地有2万多处,铅、锌、钨、锡、锑、稀土、菱镁矿、石膏、石墨、重晶石等储量居世界第一位。我国已探明矿产资源总量居世界前列,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居世界第三位,成为世界矿产资源大国之一。
地质矿产事业的大发展,成就了中国矿业的繁荣,为中国经济60年的大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巨大贡献。
我国目前90%以上的一次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30%以上的工业和居民用水来自于矿产资源。全国建成大中型矿山企业1万多个,小型矿山企业11万多个,从业人员800多万人。300多座城市因矿而生,大庆、攀枝花、平顶山、金昌、白银、嘉峪关等一批矿业城市在神州大地崛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