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获悉,该局11月24日发布对中国、日本、韩国、欧盟、南非、台湾、泰国和美国出口到印度的冷轧平板不锈钢(Cold Rolled Flat Products of Stainless Steel)反倾销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从量反倾销税。
终裁中,印调查机关没有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应诉企业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和山西太钢不锈钢有限公司200mm、300mm和400mm产品税率为分别为64.03美元/吨、348.28美元/吨和110.00美元/吨,其余企业该三类产品的税率分别为889.53美元/吨、1916.59美元/吨和1477.44美元/吨。
值得一提的是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是唯一获得市场经济待遇的中国企业。
终裁表示,各利益攸关方可就本次终裁向海关及税收上诉法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