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日对外发布信息,从2009年12月22日起,北京市居民水价每立方米上调0.3元。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通知》,北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每立方米将上调0.16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将上调0.14元,调整后北京市居民用水销售价格将由每立方米3.7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元。
据北京市发改委负责人介绍,作为水资源紧缺的特大型消费城市,水资源问题是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突出制约因素。近10年来,北京市共有9年降水量低于多年平均水平,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次水价调整的主要目的是针对当前北京市水资源紧缺形势,建立和完善以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的水价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污水再生利用水平,鼓励节水型生活方式。通过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两个‘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