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昨日的信息显示,美商务部日前公布对我输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钢绞线反倾销初裁,认定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37.72%-193.55%。
其中,强制应诉企业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自愿应诉企业无锡金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平均税率企业法尔胜集团进出口公司的倾销幅度分别为151.44%、37.32%和151.44%,未应诉企业倾销幅度为193.55%。
美商务部将据此指示美海关对涉案产品征收现金保证或保函,预计2010年3月做出该案反倾销终裁。
此外,美国商务部还公布对我镁碳砖反补贴案的初裁结果,认为除两个需要继续调查的项目外,中国镁碳砖生产商与出口商仅获微量补贴,因此暂不对我镁碳砖征收反补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