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1月11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调整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时间,要求2010年底前完成。
《通知》指出,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于2010年2月底前制定工作计划并上报,同时按月落实工作进度。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和铀矿的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由部统一部署。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其中中央财政安排的经费要按照地质大调查项目经费使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未落实资金和资金不到位的,要积极主动争取支持,千方百计确保资金到位。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各地落实资金近10亿元,已到位资金超过4亿元。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技术队伍,细化任务分工,重点明确野外核查、评审验收、成果汇总工作的责任单位,力量不足的要抓紧补充。承担野外核查、评审验收、成果汇总工作的单位要将本项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任务,认真负责地做好。
《通知》明确,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技术要求,确保工作质量。矿区储量核查数据的基准日由原2007年12月31日调整为2009年12月31日。已按原基准日完成的核查成果,根据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年报资料调整到200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