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重组重点是年产15万~30万吨小煤矿
未参加整合的小煤矿须退出开采领域
为进一步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加快煤炭企业转型升级和煤炭工业发展方式转变,按照中央有关精神,结合河南实际,同时借鉴外省经验,省委、省政府推出重大举措:正式启动河南“煤改”。
3月2日,省政府在郑州召开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动员会,要求在明年3月底之前,必须全部完成兼并重组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克,副省长史济春、张大卫出席会议并讲话。
从2004年开始,我省在全国率先进行煤炭资源整合,经过5年多的努力,已取得显著成效。但目前我省煤炭工业还存在着产业集中度低、单井规模偏小、数量偏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煤炭工业科学发展。
据了解,我省现有各类煤矿793处,平均规模不足30万吨,且有670处是小煤矿,占总数的84.5%。2009年,小煤矿发生事故共造成94人死亡,占全省煤矿死亡总数的65%。
通过此次兼并重组,我省将充分利用大型煤炭企业在管理、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逐步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的办矿体制,同时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建成3个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煤炭企业,使省骨干煤炭企业控制的煤炭资源量占全省总量的85%以上,产量占到75%以上,保证单个矿井生产规模不低于每年15万吨。
按照我省出台的实施意见,此次兼并重组的重点是全省年生产规模在15万~30万吨的煤矿,方式有企业并购、转让、联合重组、控股等;全省包括中平能化集团、河南煤化集团、义煤集团、郑煤集团、神火集团、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等大型煤炭企业在内的、年生产规模在100万吨以上的21家煤炭企业可作为兼并重组主体,兼并重组中小煤矿,但在所兼并重组煤矿中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省政府将在资源配置、资金、安全监管、矿权转让及调整、税收等方面对兼并重组企业予以支持。
此次兼并重组,我省还建立了小煤矿退出机制,对于不符合省有关文件要求或未参加兼并重组的小煤矿,必须退出煤炭开采领域。在年底之前申请退出的煤矿,可享受全额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退还剩余煤炭可采储量采矿权价款、优先安置职工、争取国家补偿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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