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15 11:35:41 |
云南省环保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公布2010年国家及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大对200家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尤其对30万千瓦以上燃煤电厂稳定达标排放情况,每季度监察不少于两次。 据了解,此次被列入2010年云南省国控和省控重点监控企业共有200家。其中国控企业163家,包括昆明马龙化工有限公司等废水重点监控企业89家,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废气重点监控企业43家,昆明市城市污水运营公司第五污水处理厂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37家,废水、废气同时重点监控企业6家;省控企业包括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富瑞分公司等37家。 按照《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将国控、省控企业作为环境监察重点,拟定环境监察方案。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要认真组织全省环境监察部门开展国控、省控企业环境监察工作。县(区、市)级环境监察机构对辖区内国控、省控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情况,每月至少监察1次;州(市)级环境监察机构每季度至少监察1次;省级环境监察机构适时抽查,抽查率不低于60%。 《通知》还明确,各级环境监测站要将国控、省控企业作为监督性监测重点,拟定环境监测方案。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认真组织全省环境监测站开展国控、省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国控、省控企业监督性监测为每季度至少一次,在每季度的第二个月底以前完成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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