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15日说,受季节性、临时性因素的影响,今年2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升2.7%,但CPI涨幅仍处于正常区间。
他认为,与往年相比,今年2月份新涨价因素并不高。在2月份CPI同比上涨2.7%中,上年涨价的翘尾影响约为0.9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8个百分点。与往年春节所在月份比较,今年新涨价因素处于正常水平。“没有出现新的、异常性的价格上涨”。
周望军说,影响2月份价格上涨的主要是季节性、临时性因素。当前的价格上涨主要受春节和雨雪灾害天气等季节性、临时性因素影响。
不过,周望军认为,当前也存在一些影响物价变动的不确定因素,需要高度关注。例如,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可能加剧;近年来恶劣天气增多,自然灾害对市场价格水平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当前生猪价格快速下跌可能引发周期性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