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定于2010年4月12日发行201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本期中票发行金额人民币10亿元,期限3年,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万元。本期中期票据采用浮动利率形式,票面利率为基准利率和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率为各计息年度利率确定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基本利差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基本利差固定不变。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第一年计息期利率确定日为2010年4月14日;第二年计息期利率确定日为2011年4月14日;第三年计息期利率确定日为2012年4月14日。以上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期中票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发行日2010年4月12日,分销期2010年4月12日至2010年4月14日,起息日2010年4月14日,缴款日2010年4月14日,付息日:2011年至2013年每年的4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中期票据的信用级别为AA。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