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股份周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媒体报道所指合资钢铁厂投资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自身。
4月16日,有媒体刊登题为《50亿美元!中国巴西合资共建钢铁厂》等文章,报道"中国和巴西将合资50亿美元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州阿苏港工业区共同建设一家钢铁厂","中国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将持股70%"等情况。
公司表示,该等报道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相符合,该合资钢铁厂项目投资主体应为公司控股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