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南京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梁保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解民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副省长李小敏作的省政府关于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潘永和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及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朱尧平作的相关审查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教育厅厅长沈健、省海洋渔业局局长唐庆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陈震宁分别作的关于《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江苏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草案)》、《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
丁解民在报告中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实施以来,省政府认真贯彻各项法定的节能监管措施,切实加强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全省连续四年实现了单位GDP能耗下降。“十一五”以来,江苏省累计淘汰落后钢铁产能792.2万吨,水泥产能2900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687.59万千瓦,关闭“小化工”生产企业4631家,淘汰小锅炉1200多台;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了11个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设立专项资金20亿元;组织实施节能改造项目1200多项,一大批先进适用技术在全省得到广泛应用。报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节能降耗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特别是节能执法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全省上下必须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抓手。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要强化节能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节能目标评价考核问责力度;要继续完善促进节能的激励措施,扩大节能专项资金规模,加大税费和信贷扶持力度,完善节能社会化服务机制,推进节能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要加强节能监管的基础工作,加快完善节能技术标准体系,强化节能监察和能源审计措施;要加快地方性法规修订和配套制度建设,不断推动江苏省节能法制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李小敏在报告中说,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履行法律责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依法保障妇女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妇女发展纲要监测结果显示,江苏省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的多项指标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全省妇女参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中的男女性别差异基本消除,普通高校在校女大学生比例达46.93%;全省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7.6%,企业女职工合同签订率基本稳定在90%;全省13个市、34个县(市、区)建立了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庇护所(站),近三年来各级法律机关共为37427名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省政府将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梁保华书记在江苏省纪念大会上的讲话提出的要求,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保障妇女权益。一是要完善性别平等就业政策,大力推动妇女就业创业;二是要维护妇女政治权利,积极支持妇女广泛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三是要加强妇女健康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四是要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五是要切实改善重点人群的生存发展环境,努力把全省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苏宁、张艳、赵龙、朱龙生,秘书长仇中文出席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省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