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在宜昌召开的全省环境与资源价格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10年,将对电、水、天然气等一系列资源类价格进行改革和调整,并将试行用电大企业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
据悉,湖北虽然水能资源丰富,但是这部分能源80%以上都输往华东电网和南方电网,全省使用的电能7成左右是火电。因此,省物价局副局长张结民表示,电价必须改革,将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按照成本收益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价。对于工业用电,推行竞价上网试点,用电大企业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协商确定电价。
同时,在供水价格上,继续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其它用水超定额实行累进加价政策,减少水资源浪费。
对于天然气价格,总结恩施、鄂州等地经验,实行城市天然气销售价格随上游价格联动。
另外,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为减少环境污染,成品油供应标准,将由现在的国标2号提高到国标3号,成品油价格将相应地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