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2010年广西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部署动员大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从6月10日开始,自治区物价局将直接对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区所有火力发电企业,地级市所在地电网企业(国家检查组直接检查的电网企业除外),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高耗能企业展开拉网式全面检查。发现没有自行自纠或顶风作案的企业将处以最高5倍罚款。 据悉,此次电力价格大检查,主要检查优惠电价、差别电价、脱硫电价与上网电价的执行情况。全区电力价格大检查的检查时限为2009年1月1日以来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情况,连续发生脱硫电价违法行为的,可追溯到有关发电企业开始得到脱硫电价之日。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另外,凡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自纠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的地区,将予以公开通报,监察机关严肃追究有关行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有关单位不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差别电价、上网电价和脱硫电价政策的,除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外,还要处以最高5倍罚款。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