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7-1 9:50:14 |
6月28日,中国钢铁工业节能减排与合同能源管理经验交流会在天津召开。会议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主办,钢协秘书长单尚华出席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到会,并就钢铁行业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会议由钢协副秘书长迟京东主持。 此次交流会是钢铁行业首次在全行业推广、交流运用市场机制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来促进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深入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相关人士透露,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领域的第一项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已经通过审查,即将正式发布。《通则》对合同的拟定做了规范,财政奖励、项目抽查等工作将按照这一标准进行审核。 在谈到节能减排的途径时,单尚华表示,钢铁行业的节能减排要从源头抓起,关键在精料方面。因为铁矿石每降低1个品位,能耗就增加2%,如果高炉冶炼使用的是低品位矿石,降低能耗的成本和难度就比较大。另外,节能减排的出路要依靠技术,我们应在技术研发的同时,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方式和途径,进行技术推广。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余热、余能、余压的回收和“三废”的减排,企业上节能减排项目不能模式化。 数据显示,今年1月~5月,我国年综合能耗在万吨标煤及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耗量同比增长17.33%,其中冶金行业增加了18.54%,统计内大部分产品单位能耗继续下降。总的来看,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消耗速度依然较快,节能减排的压力还比较大。 “钢铁行业要充分认识到,在目前成本高企的形势下,只有通过节能降耗才能求生存、谋发展。可以说,无论是从大局着眼,还是从企业自身出发,都应该把节能减排放在首位。”单尚华说。 正是在这种节能减排的压力下,国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在这次会议上,与会嘉宾和代表指出,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并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今年,中央财政决定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业、建筑等领域实行节能改造。 会上,山钢集团莱钢、安钢等钢铁企业,以及节能服务公司、金融投资机构介绍了实施案例和经验,共同研讨钢铁行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有效途径、投资合作咨询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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