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为支持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以下简称“三率”),财政部与国土资源部日前联合出台《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规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矿山企业提高“三率”以及实施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
《办法》明确,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通过运用新技术、采用新工艺、加强管理,“三率”指标高于规定标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显著成效的矿山企业。评定指标为企业前三年度因“三率”超过规定标准而增加的矿产品销售收入和用于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直接投资金额两项指标综合计算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