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年度合同煤价在前一段时间开始出现上涨,发改委也要求煤炭企业在6月底之前退还这部分款项,但是很难。”黑龙江某发电厂的负责人无奈地表示。
华能国际(600011,SH)一位内部人士说,目前退款一事还没有新的进展,“我们也在紧跟这件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表示,煤价上涨涉及多家大企业的切身利益,“除非是一方的利益得到补偿,否则很难协调。”
电企坐等退款
6月下旬,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先后与神华、中煤集团,以及内蒙古伊泰集团,山西同煤、晋煤、阳煤、焦煤集团,河南郑煤集团进行座谈,要求主要煤炭企业维持煤炭价格稳定。
国家发改委有关领导要求煤炭企业顾全大局,稳定煤价。具体体现在,一是年度合同煤价不能变,已涨价的煤炭企业要在6月底前退还;二是国有煤炭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要带头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不能带头涨价。
然而时至7月初,电力企业仍旧没有拿到退款。
谭毅(化名)是江苏省某发电公司燃料分公司总经理,该公司隶属于华润集团旗下。
“我们的电煤主要来源都是北方的大型煤炭公司,国内煤价从4月份开始上涨,我们的电煤成本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上升的。”谭毅如是说。
据谭毅介绍,该发电公司共有两种电煤供货合同,一种是有数量和价格的,另一种只有数量没有价格,“都涨了,前者可以承受,但是后者的价格快要赶上现货价了。”“煤炭企业的退款需要集团公司这个层面去协商,我们一个发电公司是没有能力自己出面协调的。”
华能国际一位内部人士表示,年初签订的长协煤炭合同现在的确有上涨,公司对这件事非常关注,“现在退款事宜还在商讨当中。”
据了解,华能国际的电煤供应商共有十几家之多,每位供应商的供货比例均在7%~8%左右。“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煤炭货源的稳定供应。公司签订的所有年度合同都是明确了数量和价格的。”华能国际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年度合同在华能国际的用煤总量中占到了80%的比重。
同时该人士还对记者强调,并非所有的煤炭企业都上调了合同煤价,“大型企业在执行合同上非常到位,规模稍小的企业提价要求比较明显。
“目前我们的燃料公司在和相关煤炭企业积极商谈,退还措施还需要双方坐下来谈,现在并没有新进展和具体方案,公司会紧跟这件事。”该人士补充道。
而隶属于华电集团旗下的一家黑龙江电厂负责人表示,现在的煤电两大集团之中,煤炭企业处于明显的强势地位,煤电联动始终不能执行,“煤炭企业上涨的成本会直接转嫁给我们,而我们只能默默承受。至于退款,我并不乐观。”
多数煤企并未涨价?
发改委明确要求大型煤炭企业不能带头涨价,要带头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
神华集团此前在发改委的座谈会上就表示,将发挥国有大型骨干企业的表率作用,坚决服从调度指挥,带头保持煤价基本稳定,近期不再调整市场煤价,并保持年度合同价格不变。
神华集团一位中层领导表示,神华集团从来没有出现过上涨合同煤价的情况,以后也不可能出现。
平庄能源董秘张建忠也明确说,不能保证所有煤炭企业都能按照规则进行自律,“但是平庄能源没有出现过违反合同的情况。”
一位不愿具名的煤炭行业资深人士表示,部分煤炭企业上调合同煤价有其自身的苦衷,“从4月份开始,很多电厂为迎峰度夏开始储煤是导致煤炭供货紧缺,拉高煤价的主要原因。”
一份来自发改委的煤炭数据显示,今年5月份全国煤炭产量2.84亿吨,同比增长13.4%,增速比上月减缓4.4个百分点;煤炭运量1.68亿吨,同比增长15.4%,增速同比加快11.1个百分点。由于水电增发,各地加大电煤采购力度,火电厂和重要中转港口存煤明显增加。月末,秦皇岛港存煤620万吨,比上月末增加154万吨,同比增加143万吨;全国重点电厂存煤4957万吨,比上月末增加516万吨。
前述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4月份以后,煤炭需求明显增加,市场上出现了供货紧缺的状况,提价在所难免。“以神华为例,其2010年的合同煤价5500大卡电煤国内长约销售合同价为570元/吨,相比市场煤价每吨低了近200元,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有些煤企调高了合同煤价。但是多数煤企还是始终信守合同的。”
专家:应促进煤价市场化
对于发改委抑制煤价上涨的要求,有煤炭交易商曾表示,发改委出台政策本身就是错误的,既然已经往市场方向走了,现在又开始压制涨价是没有道理的。
国内煤炭市场专家李朝林表示,重点合同煤价应该退出历史舞台,让煤炭价格完全走向市场化。
“对电力企业来说,有近70%的成本来自于煤炭燃料成本,煤价的上涨给电力企业经营带来了压力,今年一季度火电全行业亏损。这就需要在政策上不能只涨煤价,电价也要适度上调。”李朝林对记者说。
针对煤炭企业退还上涨的部分煤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认为,这是两大集团的博弈,“这无异于虎口夺食。”
李佐军认为,煤炭行业运行的大方向应该是不断推行市场化,让市场去调节价格,这样的价格才能合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定价依据不足,双方从不同的角度都有自己的定价依据。应该把价格谈判透明化,让买卖双方公开地讨价还价,而不是对双方相互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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