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0年1月份国家商务部公布今年首批一般企业焦炭出口配额后,7月8日,国家商务部再次公布第二批出口配额。此次,作为焦炭生产大省和焦炭出口大省的山西优势再次显现。有27家山西焦企获得六成以上的出口配额。
在第一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配额中,山西省有18家焦炭企业获得354万吨的出口配额量,占到整合出口配额量近六成。而在商务部所公布的第二批名单中,山西又有27家焦炭企业获得180.39万吨的出口配额,所占配额达到了全部配额的62.2%。此次全国有43家焦炭企业获得了290万吨的出口配额。
获得此次出口配额的27家山西焦化企业包括了今年首批获得配额的18家一般企业,以及之后获得配额的9家外商投资企业。在此次所获出口配额的山西焦企中,配额最高的为山西三佳煤化有限公司的15.14万吨,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所获配额最低,为1511吨。
据悉,本次配额安排主要依据各企业2007年-2009年的出口实绩,同时,适当参考生产企业2008年度出口供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