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5日-6日举行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讲话中指出,今后10年我国将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并对西部地区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
中投顾问煤炭行业研究员宋智晨指出,中央政府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对西部地区资源税改革意味着6月1日率先在新疆实行资源税改革范围将扩大到整个西部地区。首先,西部地区自然资源丰富,而且随着东部地区自然资源的逐步枯竭,西部地区正在逐步成为我国重要的资源采购地,但是由于税收方式的不合理,西部地区往往不能够从丰富的自然资源中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将资源税改革无疑会为西部地方政府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6月初颁布的《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为新疆地方政府带来21.8亿元的年内新增税收。
其次,煤炭将会纳入到从价征收的范围是此次资源税改革的一大亮点。经过多方反复讨论,6月份在新疆公布的资源税改革试点方案中并没有将煤炭纳入到资源税改革中来,其主要原因还是新疆地区煤炭产业发展尚不成熟,2009年全年新疆地区的煤炭产量也仅在8000余万吨左右,此时提高资源税可能会影响到煤炭行业的发展。但是,在西部其他省份中,例如内蒙古自治区和陕西省就分别以6.37亿吨和2.86亿吨分列去年产煤量的第一名和第三名,在这些区域开展资源税改革将会为地方政府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
最后,就是目前业内关于对开启煤炭资源税改革的一些担心,主要是认为目前并不是启动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最佳时机,认为贸然启动资源税改革可能会造成国内煤炭供需市场的紧张。其实不然,我国煤炭市场状况目前是趋于平衡的状况,并且在接下来的时间内会逐步呈现出局部煤炭供应宽松的情况,煤炭供给压力会逐渐放缓。并且,由于下游需求的减弱导致焦炭市场的疲软,国内焦煤价格调整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同时,国家在西部地区开展资源税改革还将有一个缓冲时间,所以,对西部地区煤炭行业开启资源税改革对市场冲击不大。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煤炭工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资源税改革将会为地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以内蒙古为例,该省现行煤炭资源税额为每吨3.2元,按照2009年的产量6.37亿吨计算,煤炭资源税仅征收20.38亿元。而若改成从价征收,税率提至5%,按照今年4月商品煤均价490元/吨计算,每吨煤的税额将上涨7倍多至24.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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