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15日联袂发布200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等指标公报,根据能源消费总量和GDP年度统计结果计算,去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为1.077吨标准煤/万元,降低3.61%。
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2006年至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等目标。公报统计数据显示,根据第二次经济普查结果,2005年至2008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分别修订为1.276、1.241、1.179、1.118吨标准煤/万元,2006年至2008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分别修订为-2.74%、-5.04%、-5.20%。连同去年的能耗降低率则为15.6%,离五年目标尚欠5.2%左右。
据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指标,其中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已提前超额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也能完成。
一位不愿具名的能源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一季度,由于高耗能行业快速增长,一些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全国单位GDP能耗不但没有下降,反而有所上升。因此,要完成五年降耗目标有难度,但在中央政府强力抑制高耗能行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大背景下,完成降耗20%的目标还是有望达成。
公报显示,去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单位GDP能耗降低最多的是甘肃,为6.97%;新疆降幅最小,为1.53%。北京则以单位GDP能耗0.606吨标准煤/万元傲视群雄,成为以最少的能耗创造同等GDP的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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