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在财政部近日举行的地方税专题工作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作为地方税改革一部分的房产税将推迟至2012年在部分试点城市实施。对此,财政部科研所的多位专家都表示未曾听闻这一消息。财政部科研所相关专家昨日均对记者表示,此消息应由管理部门正式发布。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它能否有效遏制房价?会不会增加赋税负担?关于房产税的讨论一直不休。
有专家认为,虽然房产税不能在长时期上、在表面上有效降低房价,但会使商品房需求的总规模表现得更少泡沫,总体房价表现更沉稳,更有效地减少房价大起大落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对社会生活的冲击。
但也有专家持不同意见,认为即便是2012年开征房产税也难调房价。上海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印堃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地价高是因为地方财政缺钱,靠卖地生财,这中间需要调整结构,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源的分配,这才是根本问题。“房产税是财产税,不是调控房价的税,仅希望通过房产税来调控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