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举行的“第六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上,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省管国企”)与喀什有关方面共签订了六项合作协议,投资金额约50.5亿元,其中山钢集团投资总额达到了39.5亿元。
山钢集团与喀什地区行署达成协议,将在喀什地区建设一期100万吨钢铁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山钢集团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塔什库尔干县金钢矿业有限公司达成收购100%股权并开发乔普卡铁矿资源项目协议,计划分两年投资3亿元,形成年产矿石150万吨、铁精粉60万吨规模。山钢集团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疏勒县达成协议,在疏勒县工业园区建设120万吨链篦机回转窑球团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山钢集团与新疆世路源经贸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在喀什地区开展钢材贸易,预计年贸易额达到3亿元。
另外,山东省省管国企兖矿集团与山东省地矿局、英吉沙县达成协议,合作开发英吉沙县煤炭资源并建设矿井,先期进行煤炭资源风险勘探,根据煤炭储量情况投资10亿元,开发建设年生产能力90-300万吨的矿井;重工集团所属山推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喀什地区设立山东工程机械组装厂,投资额约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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