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8-11 9:09:26 |
河北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下称国丰钢铁)2008年出资重组山西中宇钢铁有限公司(下称山西中宇),实为替中钢集团(下称中钢)出面。 “国丰钢铁根本没有持有山西中宇的股份。”国丰钢铁一位高层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强调,山西中宇实际持有人为中钢,“中钢只是请国丰钢铁代管山西中宇。” 民营钢铁生产企业山西中宇地处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由河北人王兴江创办。从2007年起,山西中宇通过收取预付货款等形式占用中钢资金,截止到2008年10月,中钢累计对中钢欠款超过20亿元。 根据工商资料,2008年8月,王兴江等七名自然人,将持有的山西中宇90%股权作价1.8亿元,转让给国丰钢铁旗下的唐山丰南国丰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国丰贸易)。不过,协议同时约定,王兴江所持有的剩余10%股权作为“永久固定股权比例”,山西中宇还承担王兴江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河南仁和线材股份有限公司1亿元债务。 财新记者近日前往山西中宇采访,一位了解此事的知情人士透露,国丰贸易购买王兴江等人股权的1.8亿元出资,实际上来自中钢,而且中钢与国丰钢铁另有协议,一旦山西中宇今后发生任何法律纠纷,中钢将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钢与国丰钢铁的协议,在国丰钢铁代管期间,中钢还需向国丰钢铁支付生产管理费用。“代管期间的生产管理费用在400万元左右,按月支付。”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 国丰钢铁于2009年11月正式退出。根据中钢此前与国丰钢铁的协议,国丰钢铁应于今年4月30日前实现工商变更,从法律上真正退出山西中宇。不过,财新记者在山西获得的工商资料仍显示,国丰贸易目前仍是山西中宇法律意义上的控股方。 “这是由于山西中宇的重组计划迟迟无法完成,这一变更一直无法实现。”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国丰钢铁高层称,迄今中钢所欠国丰钢铁的管理费并未完全付清。 自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钢)有意接手山西中宇。2009年12月28日,太钢与中钢签署《重组山西中宇公司的战略合作意向书》。 太钢一位高层也向财新记者证实,国丰贸易名义上是中宇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则为中钢集团,“企业许多重大决策都由中钢说了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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