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11日公布了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细化要求,表示将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对我国钢铁行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整顿与规范,年内将公布2-3批符合《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工信部通知要求,各地要摸清家底,全面掌握本地区钢铁企业的基本情况,并于2010年年底前上报审批。对于已成熟的钢铁企业兼并重组个案,则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工信部年内将与环保部等部门共同公示、公布2-3批规范企业名单。
工信部强调,兼并重组方案要力争科学实际,可操作,要坚决避免“拉郎配”,要注意研究本地区大型钢铁企业在全国范围内的兼并重组和外地区的大型钢铁企业对本地区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可能性。同时要注重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技术改造三结合,通过重组,推进淘汰落后和企业总体竞争力的提高。
兼并重组方案主要包括,钢铁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能力、年产量、销售收入、利税等)、兼并重组的规划方案、结合兼并重组和技术进步拟淘汰的落后产能及关闭的企业名单、兼并重组的进度安排和本地区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6月1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工信部则于7月出台了配套的《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文件均强调要通过质量、用地、金融等多方面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对钢铁工业违规建设项目的政策压力。
根据工信部规划,钢铁工业兼并重组的基本目标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三到五家产量在5000万吨以上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同时发展六到七家1000万-3000万吨级的较强实力的钢铁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