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对澳大利亚铁矿石企业吉普森山索赔1.14亿美元一事,日照钢铁(简称日钢)方面表示,并不认可这一结果,将对吉普森山提起诉讼,是对方铁矿石质量不合格自己才暂停接受对方铁矿石,最终是对方终止了合同。 据悉,稍早,吉普森山公告称,赢得对日钢仲裁胜利,澳大利亚的仲裁机构仲裁结果是,日钢支付1.14亿美元的合同违约金。 对这一事件,日钢方面表示,不认可澳大利亚方面的仲裁结果,将积极提起诉讼,寻求公平的渠道解决这一问题。据介绍,是澳大利亚吉普森山提供的铁矿石质量不合格才导致最终合同终止。 记者了解到,2007年,吉普森山与日钢签署为期15年的铁矿石长期合同,2008年,日钢在接收到的吉普森山的铁矿石中,发现大多数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这导致日钢出现环保问题以及生产成本增加,日钢方面多次向对方提出提高铁矿石质量要求,但一直无果,2008年9月,日钢开始暂停接收对方铁矿石,2008年11月,吉普森山方面终止了与日钢的铁矿石合同。在此期间,吉普森山方面积极寻找其他铁矿石客户,并最终与其他客户签订了铁矿石长期合同。 据了解,根据国际规则,只有纠纷双方共同选定的统一仲裁机构对纠纷作出的仲裁结果才具效力。而目前在日钢与吉普森山的纠纷中,澳大利亚方面的仲裁是单方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