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9月17日下发紧急通知,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力度。
9月21日,发改委发布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能评办法》)。《能评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国家发改委指出,这标志着中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正式步入实施阶段。四川节能中心副主任任中告诉记者,过去各地按照国家的要求,也分别制定了对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相关制度,但是标准并不统一。“现在国家统一标准后,会有利于‘十二五’节能工作的开展。这是一个很好的制度。”他说。
国家发改委近期发布警告,全国有7个省市的节能进展处于红灯区。这使得这些地区和全国能否完成“十一五”节能工作,存在疑虑。
到明年3月份,全国人大将对“十一五”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其中单位生产总值(GDP)能耗的执行情况,将成为“十二五”规划制定的参考。
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需上报评估
根据上述《能评办法》,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年耗能1000-3000吨标准煤的项目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其他低能耗项目填报节能登记表。节能审查按照各级政府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能评办法》还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实施、监管和处罚等做了规定。
上述政策公布,将使得各地的节能评估政策得到调整。记者获悉,不少地区,采取的是年耗能在3000吨标准煤以上才需要上报,进而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核。
以浙江省2007年出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为例,“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应当进行节能审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应当由负责节能审查的部门报省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备案。”
一位节能专家指出,像江苏、浙江、山西、山东的固定评估标准相对较高,主要原因是这些地区的大项目比较多。
但是也有标准更高的。比如四川省2007年出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提出,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500吨)的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四川节能中心副主任任中告诉记者,国家统一标准后,预计各地的要求会统一,四川近期也会对原先的投资审查办法进行修改。
他也透露,这项制度确定后,意味着未来投资将在此前有环评的基础上,增加一个节能评估的紧箍咒。“只要执行的好,预计会有好的结果。”
国家发改委指出,建立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把节能作为项目审批、核准以及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项目实行前置否决。《能评办法》弥补了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对新上项目能源利用缺乏有效约束的问题。
此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强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是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避免能耗不合理增长的重要举措,急需按照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要求加快建立和实施这项制度。
“十二五”节能形势不乐观
不过,由于该项制度实施的比较晚,相对还不成熟,“十二五”的节能形势仍不乐观。
国家即将进行“十一五”节能考核工作,截止到今年上半年,全国有7个地区的单位GDP能耗处于上升状态,包括江苏、辽宁、陕西、宁夏、广西、新疆、青海。
新疆等地的“十一五”节能进展比较慢,新疆仅仅完成节能进度40%左右。为此,尽管国家发改委将在“十二五”期间,实施投资的节能评估制度,但是实际这些地区因为产业结构中重工业比重大,可能节能目标难以完成。
中国科学院管理所王铮的课题组发现,“十二五”期间,预计贵州、新疆、青海、云南等地的节能目标和碳排放目标完成难度很大,这些地区目前仍处于工业化的前期阶段,因此这些地区的节能要求,应该和一些发达地区不一样。
“‘十二五’西部这些地区,应该采取差别性的节能政策,效果会好一些。”王铮对记者说。
记者也了解到,目前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也在制定细化的节能评估工作。比如工信部上半年完成了22项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些标准被各地节能评估部门使用。
这些标准覆盖了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及电力5大高耗能行业,涉及现有企业(装置、机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新建企业(装置、机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制和引导企业努力方向的先进值等三项指标。
不过,一位地方发改委节能环资部门的人士指出,这个标准,主要限于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及电力等主要高耗能行业,对于汽车,以及全部的工业并未涉及。此外,建筑节能在建设部门主管。“所以要想把节能评估做的很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位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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