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4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碳化钨和熔凝碳化钨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33%。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499030、ex38243000。
在本案中,1家中国企业应诉,欧盟选择美国作为计算中国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替代国。
2009年12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碳化钨和熔凝碳化钨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