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额反倾销税。
据说,这是美国针对中国清洁能源产品发起的又一起经济制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中国商务部以及中国光伏企业均表示,对美方做法表示严重关切和不满。有的企业还表示,如果官方裁决存在错误,未来不排除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出上诉。
笔者认为,我们的态度,不应是“不排除”向法院上诉,而应是一旦遭遇不公正,“必须”向法院起诉或上诉。
根据公开相关事务的法律进程,在作出初裁后,美国商务部将于今年10月上旬一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终裁。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案处理程序,如果届时作出肯定性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要在今年11月下旬作出肯定性终裁,之后美国商务部才能下令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从时间上讲,我们完全可以在各个阶段,直至最终去美国司法机关,与美国的商务部和控告者进行较量。
也许可以认为,中国的相关企业是软弱的,但中国政府,中国的商务部、外交部乃至司法部并不软弱。他们完全可以从自己的角度,为相关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包括给予争端信息、法律知识、律师人才、国际交涉等方面的支持。
其实,中国企业也不应该软弱。在国际贸易争端中,中国已有不少民营企业努力地进行司法抗争,中国还有那么多国有企业,为什么不可以去依法维权?这次涉及到的75家中国企业,只有少数企业进行依法维权,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难道我们就不可以共同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果我们不按法律的程序要求,自觉地依法维权,而只是在自己家里,日复一日地抗议,相信无论延宕多久,我们在国际贸易上挨打的局面也无法打破。
由此,笔者突然想起来数年前,加拿大对中国铜管进行的反倾销制裁。
在这场争端中,中国90多家企业被制裁,但是只有1.5家民营企业拿起法律武器自主维权。其中浙江温州的一家民营企业,依法抗争了整个过程,最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产品不被认定为倾销;浙江诸暨那家民营企业接受了调查,提供了证据,仅仅被处以140%的关税制裁。其余90多家企业,多数都是国有企业,却被处以240%的关税。他们不出席法庭,不委派律师,不接受调查,不提供证据。其结局如此,又怎么能完全责怪别国司法机关的不公裁判呢?
当今世界是一个不断走向法治的世界。即使我们认为有些国家是打着法治的旗号愚弄或者娱乐全世界,但是我们也要说,法治依然为许多国家和企业、公众所尊重。我们自己也在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在国际贸易中依法维权,应当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方面。外交上的抗议是必要的,政治上的交涉也是重要的,但是从国际和国内的双重视角来看,在国际双反纠纷中,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放弃法律途径。
在国际双反争端中,双方不仅是法律上的输赢,涉及的更是几亿几十亿的国际贸易,是国际市场份额与实际经济利益。我们早就该从法律观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法律人才、应对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反思,并改革我们的现实状况。
只有不断改革,以依法维权适应国际贸易与法治发展的需要,中国国际贸易的合法权益才可能得到有效保障,我们才能以站起来的姿态面对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