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阶梯电价将在全国范围内铺开。虽然质疑之声不绝,但电价“改革”的步伐并未因此停步。
对于此次实行阶梯电价的指摘,主要集中在两点:变相涨价,只涨不跌。而面对这样的电价调整,我们是否可以提出另外的疑问,比如,进行如此“改革”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它是真正的电价改革吗?如果不是,怎样的改革才是正确的取向?而这一切,和自2002年开始的电力体制改革,又有着怎样的关系?
电价改革之踵
本轮电价改革,可以追溯到2002年,是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公布后,国家计委即组成电价改革研究小组,开始根据对国内已经开展竞价上网的试点地区的调研和对英国及北欧电力市场的考察为基础进行电价改革方案的制定。
当年年底,小组提交的方案即获通过,2003年7月,电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电价改革方案》正式下发。
根据该方案,明确提出改革的近期目标为在厂网分开的基础上,建立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机制,初步建立有利于促进电网健康发展的输配电价格机制,实现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优化销售电价结构等。
方案同时明确了改革长期目标,即在进一步改革电力体制的基础上,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电价格、配电价格和终端销售电价,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
然而9年过去,不仅长期目标,近期目标也未有动静。唯一的变动,仅仅来自价格调整层面。“真正的电价改革应该包括两个层面,一个是电价结构的变动,另一个是形成机制的改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电力行业研究员胡军峰对本报记者表示。
目前,电价构成主要由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和购销差价构成。而按照电价改革和电改方案的目标,则是要形成上网电价、输电价格、配电价格和销售电价四部分电价构成。
“电价结构的变化,其实就是形成机制变化的过程,这也是电价改革的核心。”胡军峰表示,“包括电改的终极改革目标竞价上网,也是在为实现价格的市场化服务。”
然而事实是,输配电价由于未能实现分开,也就无法完成成本的厘清,从而无法实现电价结构的调整。按照电价改革的销售电价计算方式,销售电价将由购电成本、输配电损耗、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确定。
“电改在完成厂网分开和主辅分离后,将进入深水区,即输配分开和竞价上网阶段,输配分开阶段最重要的就是搞清成本,制定独立的输配电价,为竞价上网做准备。”胡军峰表示。
但是,面对输配分开,多方却持不同的观点。日前,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就首次公开表态,认为“应坚持现有输配一体化、调度和电网一体化的格局”,这也是电网企业对输配分开最为明确的发表观点。
与之相反的,是电监会等电改主导部门,正渐进式推进输配分开的改革。如电监会去年11月份,出台了《输配电成本监管暂行办法》,完成了对输配电成本的“立法”,进入今年后,则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输配电成本及价格执行、电费结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始针对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专项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