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
在新的《禁止目录》的有色金属类中,由原来的一律禁止钼及稀土矿开采、冶炼项目,改为禁止新建、扩建钼金属资源量小于20万吨、开采规模小于100万吨/年的钼矿项目以及稀土开采、选矿、冶炼、分离项目(在确保产能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有利于布局优化和兼并重组的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