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研究出台了《加快推进焦化行业兼并重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山西焦化行业兼并重组进入“倒计时”。
《方案》明确提出:2013年6月30日前,通过资产重组途径取得焦化行业兼并重组主体资格企业(独立焦化主体企业、煤焦联合主体企业),要完成被兼并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重组、工商登记变更等工作;2013年9月30日前,凡目前尚未签订资产重组或产能置换协议的被兼并企业,要完成与已明确的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或限期保留企业的协议签订工作;2013年年底前,被兼并企业要限期关停淘汰;到2015年,山西未通过国家行业准入焦化装置、已被置换产能焦化装置以及未按要求完成兼并重组焦化企业的全部淘汰,淘汰焦炭落后产能在4000万吨以上,同时总产能不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