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日报消息,从5月31日开始,由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环境监察支队组成的环境整治工作组入驻焦化行业集中的清徐县和古交市,对焦化企业开展现场监察、监测。截至6月4日,太原市政府已责成县、区政府限期完成6家焦化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工作。
今年4月,国家环保部对我省焦化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太原市9家存在问题的焦化企业进行了通报。就此,太原市环保部门强化了对焦化企业的现场监察、监测。目前,环境监察人员和监测人员24小时驻厂,流动空气质量监测车入厂开展区域环境监测,对焦炉烟气、污水等严格按照每天12次的频次开展检查监测,通过比对,保证在线监测设备的准确率。
据了解,太原市政府已经责成县、区政府限期完成6家焦化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工作;对1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焦化企业限期淘汰;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已经要求3家焦化企业限期完成环保验收和完善治理设施,要求2家企业限期解决焦炉无组织放散和扬尘问题,逾期未改正,将责令停产整治。对超标排放的山西亚鑫煤焦化有限公司、山西梗阳焦化有限公司、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焦化厂、西山煤气化二焦、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实施经济处罚,共计6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