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用电高峰的来临, 电价的任何“风吹草动”都挑动着市场的神经。
6月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决定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规范各类销售电价的适用范围。
有媒体报道,贵州已经以大用户直供电的名义下调上网电价2分钱,陕西、内蒙古也开始测算电价下调幅度。但《中国经营报》记者近日在陕西和内蒙古采访中当地电力部门均表示,没有收到上级部门关于电价下调测算的相关通知。
不过,由于电煤价格一直走低,市场对电力价格下调的期待日益高涨。
“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调价的通知,但是降价也有可能。”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咸阳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从电价构成上看,影响电价的因素很多,即使下调,也不会是简单意义上的“一刀切”。
记者注意到,按照调整后的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工商业用电价格将下降,而原本较低的农业灌溉等用电价格可能还会出现上涨。
短期电价难下调
电价构成复杂、发电企业改造需求成制约电价下调因素。
“外面一直在传电价可能会下降,我们都去找过供电局,但他们表示还没有得到上面的降价通知。”在咸阳市经营冷库的一家冷库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类似冷库高电价的企业到供电所咨询降价的事情并非单一事件,该区域的供电所相关人士表示,这类询问今年来比比皆是。
然而,这些询问者可能不清楚的是,供电企业并没有干预价格的权利。“电价的升降,决定权在物价局,或者说是发改委。”陕西省电力公司的新闻处洪主任表示。
市场对于电力价格下调的预期上升与近半年来煤炭价格的持续走低不无关系。截止到5月下旬,秦皇岛港口、大同优混和5000 大卡山西大混平仓价同比分别下降21.8%、21.7%和22.8%。根据“煤电联动”的原则,这为电力价格下调提供了一个依据。
而另一方面,关于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步伐在明显加快。首先是电监会并入能源局,然后下调物流行业的环节电价。2013年5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推进电价改革,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扩大工商业用电同价实施范围,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水电、核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6月6日,国务院很快又出台文件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
只是,从趋势到落实之间,仍然有现实的阻碍。
“即使降价,也不是一般想的简单下调。”上述供电所工作人员表示,电价的组成结构非常的复杂,同时又分设很多的标准。例如,同属一般的工业供电,在陕西省,不满1千伏的售价为0.8042元/千瓦时,1~10千伏的售价为0.7842元/千瓦时,35千伏的则低至0.7642元/千瓦时……所以即使是同一个行业,按照电压的配比不同,价格也不同。
“而且,即使调价,也不可能在输配端降价。”上述供电所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在售出的电价中,除了发电成本,还包含了众多的附加费用,例如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三峡建设基金和农网还贷基金等。在他看来,上网电价是可能的“突破口”,但他强调目前确实没有接到上级部门的任何关于电价下调的通知。
记者走访内蒙古包头市多家发电企业均表示,截止到目前对于降价的通知并未收到。
内蒙古包头第二发电厂一位管理岗位人士向记者表示,从表象上看,目前电煤的价格深跌,发电企业看上去是赚得盆满钵满。但在此之前,受制于电煤价格,尤其是2011年煤炭价格节节攀升,致使发电企业亏损严重。“直接的后果就是企业选择少发电,后来造成各省份出现 电荒 。”他说。
而今年虽然煤炭价格下跌,但是来自节能改造的压力却加大了。
“现在国家为了保护环境,狠抓电力企业的除硫脱销工作。大量的陈旧发电设备都需要更换。”在上述包头第二发电厂人士看来,所以发电企业的利润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对于上网电价的下调可能性也就不会很大。
利好工商业
电价“新”分类将降低交叉补贴,工业用电价格有望下调。
尽管电力价格具体调整尚待落实,但是逐步形成市场化的电力供应体系和价格体系的改革方向却是明确的。
6月6日的电价分类结构调整后,将现行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每个类别再按用电负荷特性进行分档以来。这一举措将在电力企业内部率先启动利益的“再分配”。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咸阳分公司用电科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我国的电价长期以来通过交叉补贴即由高电价对低电价进行补贴。但是,根据本次电价分类结构调整的相关文件显示,是为健全和完善销售电价体系,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合理配置电力资源。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陕西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显示,如果细分种类,目前陕西省有超过10类的销售电价,其中最高的电价为一般工商业用电0.8042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最低电价为深井、高扬程农业排灌用电0.2005元/千瓦时(300米扬程以上),工商业和农业排灌两者的电价相差接近4倍。
如果按照本次电价分类结构调整,农业排灌电价一旦按照农业生产类用电执行,电价将从0.2005元/千瓦时上升至0.4585元/千瓦时。但是对于工商业来说却是另一番景象。
“这其中或将采取一种较低的价格统一执行工商业电价。”陕西电力业内人士表示。
在陕西省,目前已经将商业用电、普通工业用电、非工业用电统一合并为一般工商业用电,并且在2012年7月10日依照【陕价商发201280号】文件价格统一调整为0.7799元/千瓦时。这一电价水平相比此前非工业电价0.7980元/千瓦时降低了0.181元/千瓦时。
“我国的平均电价水平相对其他国家并不高,但是,工商业用电却高出其他国家的工商业电价。所以本次电价结构调整主要是为了使电价趋于中间化,从而利好工商业,刺激经济发展。”上述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咸阳分公司用电科工作人员表示。
依照目前陕西省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显示,不管是大工业,还是电石生产用电等平均时段在0.5元~0.6元/千瓦时之间。
依照本次电价的结构调整方案,上述业内人士表示这次调整将对工商业是绝对的利好,但是对于农业生产,农业灌溉却是要承担涨价风险。
6月20日,西安迎峰度夏新闻通报会上,西安供电局方面透露,自从陕西实行阶梯电价以来,销售电价整体有所提高,这其中主要表现就是居民生活用电。今年也将随着用电高峰期的来临,届时,居民用电量会猛增,涨价也将会更加明显。
此番推进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调整,规范各类电价适用范围,不但涉及到电力用户之间利益调整,也将开启电价改革提速闸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