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省遭遇输送瓶颈 云电自用“消化不良”
在经历了多年水电大建设之后,云南开始“急于”为富余电量找到更多的消纳出路。
6月18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史玉波到云南电网公司调研时表示,要加强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在保证省内电力需求的前提下加大电力外送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一个引人思量的背景是,作为水电大省,云南和四川等西南水电的外送能力接近饱和,面临大规模“弃水”风险。
“十二五”以来,云南大中型水电进入投产高峰期,今年就将新增水电装机1310万千瓦,丰水期水电面临巨大的弃水压力。日前,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称,预计今年云南省单日最大弃水容量将达到700万千瓦。
为促进丰水期水电富余电量的消纳,云南省物价局近日发出通知,从今年6月1日~10月31日工业企业消耗的富余电量可享受8折优惠。
本次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云南电网统调范围内所有水力发电企业,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技能减排要求的铝、铜、锡、铅锌、钢铁、铁合金(含工业硅、高钛渣等)、黄磷、电石、烧碱、水泥等10个行业的工业企业。
于是,时隔二十多年后,“云电云用”呼声再起,但背景和利益出发点却不尽相同。
多年前的争议
到底是“云电外送”还是“云电云用”,这一争论在澜沧江干流水电开发之初就已经产生。
云南省矿产资源极其丰富,被称为“有色金属王国”,云南的烟、茶、糖、橡胶、中药等植物资源丰富,被称为“植物王国”。而且,云南有比较长的国境线,具备与东南亚国家发展边境贸易的条件。
而在上世纪,受到交通、能源的限制,都没有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那时云南被形容为“富饶而贫穷”。
因此,澜沧江水电的连续开发被认为是振兴云南经济的战略性措施,并提出“电力先行,矿电结合,对外开放,综合开发”的16字方针。
“就是卖掉裤子我们也要把电站修起来。”1983~1985年任云南省省长的普朝柱当时说。
水利水电设计院原院长罗西北在1988年“澜沧江流域综合开发考察论证会”上曾指出,开发澜沧江,近期主要是开发资源,特别是水能资源,为本地区人民的富裕、为云南省经济的振兴做出贡献。他主张首先满足本地区的需求,再谈支援其他省份。
“我同意云电外送,但不强调云电外送。在当前严重缺电的情况下,云电外送是较遥远的事,但这个问题应考虑到。”他在上述论证会上强调。
时任国家计委副主任的林华也表示,云电长距离外送,有待于在大电站和长距离直流输电线路可行性研究和投资上做最后的结论。但前期工作需要早做准备。仓促拍板定案,是不可取的。
但时任昆明勘测设计院院长段国荣曾撰文道,云南工业基础薄弱,又限于经济基础、技术水平、交通条件等因素,在短期内大量发展大耗电工业,在速度上、规模上会受到制约,要想加速云南电力发展,应该考虑电力外输。
1986年1月漫湾水电站正式动工。漫湾水电站开澜沧江干流水电开发之先,更重要的是,在云南省全面缺电、贫穷的时期,它曾经肩负一个“兴滇富民”的梦想,并就此揭开了澜沧江中下游梯级水电开发的序幕。
此后,紧随漫湾电站的步伐,澜沧江上大朝山、小湾、糯扎渡、景洪4座电站开始规划,装机容量均超过1000万千瓦。
但是,巨额的开发建设资金,单靠云南一方,无力承担。而那时,广东省制造业开始起步,用电需求无法满足。
国家“七五”计划提出,把东部地区的发展和中、西部地区的开发很好地结合起来,使它们互相支持,互相促进。
于是,1988年,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投资公司、云南省、广东省四方共同签订意向协议:广东愿意联合云南、国家能源投资公司用20~25年时间完成四大梯级电站的开发,作为向广东输电的后续能源基地。
这种新型的合作模式,让广东享受了便宜的电价,推动当地产业的发展。截至目前,广东依然是云南省主要的电力消纳市场之一。
此外,云南也借此享受到了税收、就业等“福利”。《云南日报》2003年的一篇报道称,据统计,大型水电站建设期为6~10年,投资的30%~40%将在当地消耗,在此期间将对当地经济产生持续的拉动作用。而云南水电的开发投资大部分来自于省外、国外,因此将对该省经济发展产生极大的拉动作用。
云电云用的实践
但是,云南需要的并不仅仅是外来水电建设资金带来的成长机会。自水电开发以来,云南当地就对以电力带动产业发展给予了厚望。
在罗西北等人看来,将电力与云南的优势结合起来,搞矿业、冶炼、工业的深加工,将高耗能的产品,或者是经过精加工的产品出口到东南沿海,可以缩小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
于是,结合水电的开发,云南推行了“磷电结合”的政策。上世纪80年代,我国缺少高效磷肥,云南省磷含量丰富,于是将漫湾水电站发电量的29%用于开发磷矿。
21世纪初期,云南省提出了重点建设烟草、生物资源开发、磷化工和有色金属、旅游、以水电为主的电力五大支柱产业,《云南日报》的报道称,这些产业的发展均与电力发展密切相关,其中有色金属冶炼和磷化工均是高耗电产业,电费占其生产成本的近一半,走“矿电结合”将是一个双赢的路子。据记者了解,“矿电结合”在云南主要有几种模式,一是大用户直供电模式,一是县市级政府小范围内进行的,比如矿业企业自行发电,中小水电自建矿场,或者是矿业和中小水电以投资、参股等形式形成利益共同体。
但政府的种种努力尚未能使美好的愿景实现。各方的利益难以均衡,是“矿电结合”难于付诸实践的重要原因。
云南电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本报,矿电结合对该公司而言,正处于探索阶段,目前尚无成熟的经验可供报道。
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光明也表示,对于发电企业来说,也有一定的顾虑,“矿没有开发,但是电发出来,容易造成弃电。”
而对于中小水电和企业推进的“矿电结合”而言,也存在诸多矛盾。《云南省开展电矿结合研究》一文,援引云南省华坪县的案例说,华坪县就曾经提出矿电结合企业平均电价0.215元/千瓦时的招商优惠,这一价格低于全社会平均用电电价0.005元/千瓦时。
但随着企业产业产能的扩大,矿产品加工企业用电量已占全县用电总量的80%,而县内的小水电电量仅能满足全县总用电量的一半,其余需求不得不以0.3567元/千瓦时的价格从四川攀枝花电网购电。
2011年4月《南方电网报》上一篇署名云南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副主任张云虎的文章称,云南省由于工业产品结构单一、附加值低、产业链短,多数产品集中在产业链上游和价格链低端,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也较弱。体现在用电上,表现为负荷不稳定,用电大起大落。
云南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马晓佳说,目前不论是云电云用,还是矿电结合都没有明确的政策。黄光明也向记者证实,该公司大部分水电依旧“东送”。
“单纯卖电收益太低,云南省希望把电留在省里,给当地的矿业等工业企业使用,加工成附加值高的产品再卖出去,对经济带动作用明显,因此现在提"云电云用"。”一家水电站负责人告诉记者。
一位能源政策研究者告诉记者,“云电云用”是有道理的。
他认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全国全面严重缺电,不得已把西部的电便宜开发出来,往东部送,这虽然是行政配置资源,但听起来情有可原。可是,西电东送绝对是一个历史阶段的产物。
“就其经济性来说,就地发电供电最经济最安全,但是当经济条件和施工配置出现不匹配的时候,市场需求所致,可能会出现电力远距离输送的情况。”该研究者说,但国家走到今天,大趋势应该是西部地区开始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用电中心往西部移动了。
而且,“云南如果把清洁、经济的水电都送走,自己大量的原材料、矿产资源要不要开发?开发的话,自己建火电厂?”上述研究者表示。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云南目前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确实需要一定的电力支持。但问题的根本还是在于目前电力并非市场配置资源,一方面,老电厂要继续履行当年的协议,新电厂的成本高,电价也没有优势,这不是云南想要的。
“除非电力市场定价,否则云电云用也只是"喊一喊"而已。”林伯强说。
马晓佳告诉本报记者,大江干流上的水电开发全部由国家统一调配,小河以及支流归云南省调配。因此关于云电如何云用,当地并无太大的话语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