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环保局、财政局对蒙特公司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进行预验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为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使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依据《湖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和企业的总体规划,在市县环保、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蒙特公司于2012年对重金属污染进行综合治理,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350万元,自筹资金750万元。工程项目包括四部分:一是对企业内现存的废水处理产生的含铬、锰污泥(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二是电解锰钝化工艺废水采用废水过滤+阴离子树脂交换除铬(Cr6+)+阳离子树脂交换除锰(Mn2+)+再生分别回收重铬酸盐和硫酸锰(回到电解锰生产工艺中)的工艺路线,建设300m3/d含铬、锰废水资源化处理设施;三是为防止暴雨季节渣库的渗滤水外泄污染事故发生,在渣坝扩建3000m3渗滤水收集调节池;四是锰渣库渗滤水采用过滤+阳离子树脂交换除锰(Mn2+)+再生分别回收硫酸锰(回到电解锰生产工艺中)的工艺。建设850m3/d含锰渣库渗水资源化处理系统。目前,该工程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电解锰钝化工艺废水系统和锰渣库渗滤水处理系统已完成试运行,效果良好。2013年2月25日和2013年4月15—16日,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我公司1、2季度电解金属锰车间排放的含铬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2013长环监字第10号、27号),监测结果显示六价铬达到国家相关控制标准。
验收组一致认为通过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明显改善了公司现有的环境现状,基本上可杜绝重金属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对控制清江流域的重金属污染、保护清江流域的水生态环境及公司的生存发展都具有重大及深远的意义。检查组要求公司做好专项资金的单独核算,建立独立账套,做好迎接省环保厅、财政厅的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