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招标中心(招标代理)受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业主单位)委托发布,“40万吨/年聚氯乙烯搬迁项目”烧碱装置钛镍设备招标采购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为生产、制造厂家(注册资本≥5000万元),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所投报产品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
2、投标方需提供3年内石化企业或相关行业的业绩,所提供业绩表要求真实有效(包括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签合同的复印件等);
3、中石油、中石化管道优秀供应商入围证明;
4、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5、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近三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记录;
7、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8、投标方有2012年度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必须为符合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9、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提供税务登记证(国、地);
10、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12、投标方还需提供投标单位简介、技术代码证、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13、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投标方所提供的必须是自主生产的产品,不得分包;
二、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3年2月26日起至2013年3月7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在青岛市招标中心发售,节假日除外。
三. 招标文件售价: 2000元(如需邮购,另加邮费5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年3月19日9:30时,逾期收到的投标恕不接受。
五、投标及开标地点:青岛市招标中心大会议室
六、具体事宜请与青岛市招标中心联系。
招标机构名称:青岛市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青岛市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层
邮 编:266071
联 系 人:侯琨女士、刘威先生
电 话:(0532)85016112、85812583
传 真:(0532)85016114
电子函件:b0656@chinabiddi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