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和神华集团8家能源央企自2013年11月1日起将环境统计数据直报环保部。
报送对象主要包括列入环保部发布的年度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的废水、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报送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其中,废水方面主要包括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废气方面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水处理厂主要包括处理水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环保部同时要求上述8家能源央企要督促所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及时做好数据报送等工作,直报对象报送环保部的数据应与提供给集团公司的相关数据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