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副主任:国企改革方案争取三中全会后出台
全面深化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
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全国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暨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黄淑和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资委系统“一五三”发展战略,总结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情况,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党委书记张毅同志要求认真组织开好这次会议,继续把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国资监管政策法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五年多来,各地国资委紧密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加强政策法规工作,勇于开拓,锐意进取,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立法工作全面推进,法律规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法律审核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依法行权履责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工作推进力度加大,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全面深化国资监管政策法规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
(一)以加快综合性立法为核心,不断健全完善国资监管法规体系。
(二)以全面启动省属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为抓手,推动企业法制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以国企涉外议题研究应对为基础,指导企业加强国际化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四)以法治机构建设为目标,大力提高国资委依法行权履责的工作水平。
三、当前深化指导监督工作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一)指导本地区国有企业全力以赴保增长。
(二)指导本地区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
(三)指导本地区国有企业切实做好“转型升级”这篇大文章。
(四)高度关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地市国资委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定位。
四、进一步做好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要把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二)要认真抓好重点任务的组织落实。
(三)要进一步增强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合力。
(四)要夯实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基础。
(五)要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
最后,我就如何把握上述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再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搞准一个定位。要牢牢把握出资人机构的职责定位。职责范围内的要干好干到位;职责范围外的尽量不干、少干,不得不干的要把握好角度和分寸,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定位准不准,检验标准在于出资人机构依法监管工作是否到位、有效,同时企业是否充满生机和活力。
第二,突出两项重点。一是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和集中优化配置。二是做强做优一批地方优势特色企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方国资监管工作要紧紧抓住这两项重点。下决心予以突破。
第三,宣传好“三句话”。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政府职能转变,这三句话对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至关重要。当前国资改革不顺畅,很大程度上就在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不到位,就在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要坚持好、宣传好这三句话,进一步推动国资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第四,推动企业做好四篇大文章。一是转型升级。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注重发展新兴产业,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二是清理包袱。要重点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清理企业不能干、干不好的项目,做到“轻装上阵”。三是完善机制。良好的体制机制,是市场竞争的制高点。要按照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和要求,抓紧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四是管理提升。要推动企业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通过优化内部管理提高企业效益。
第五,着力做好五件事。一是认真准备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争取三中全会后尽快出台,形成上下联动的改革局面。二是高度关注地方机构改革中地市级国资委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防止出现体制弱化和倒退。三是积极推动地方综合性立法,完善地方国资监管体制。四是加大地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五是加强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建设。
同志们,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的舞台广阔、使命光荣。让我们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振奋精神、不断开拓、再接再厉,全面深化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为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继续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