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最新研究结果显示,国务院今年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大气国十条”)对通用设备制造业等十大主要行业GDP拉动作用显著,分别占所有GDP贡献和就业贡献的一半左右。
这是我国首次对“大气国十条”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果进行评估。
在16日能源基金会召开的“重塑蓝天:空气质量管理国际研讨会”上,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总工程师王金南表示,完成“大气国十条”总投资需要17474亿元,这些投资有负拉动作用,即减少GDP1148亿元和就业岗位14万个,但也有正拉动作用,即增加GDP20570亿元和就业岗位260万个。
王金南介绍,环境规划院此前就“大气国十条”的环境效果和社会经济效益进行了评估。在模拟时段、模拟范围和化学机制分析基础上,得到“大气国十条”目标的可达性评估。
评估结果显示,全国、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PM2.5年均浓度将分别相比2013年下降22.08%、33.99%、23.98%、24.04%,可以实现“大气国十条”提出的PM2.5年均浓度下降的目标。
“大气国十条”要求经过5年的努力,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5年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在具体指标上,“大气国十条”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评估结果显示,PM2.5降幅最大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石家庄等重污染城市周边,其次为整个京津冀地区。此外,以“北京-三门峡-上海”为顶点构成的污染三角区及珠三角地区PM2.5降幅较大。
“PM2.5浓度降幅较大的地区与PM2.5高污染地区在空间上高度重合,体现了空间差异化的控制要求。”王金南说。
就“大气国十条”的社会经济效益情况,王金南介绍,17474亿元的治理总投资涉及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清洁能源替代、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集中供热、面源污染综合整治、环境能力建设、煤炭清洁利用和运行费用等八大项目,其中,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投资比重为36.7%,投资去向以脱硫、脱硝、除尘等大气污染治理设备建设为主。
王金南介绍,总体来看,整个投资净拉动我国GDP增长19422亿元,增加非农就业岗位246万个。他介绍,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汽车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及仓储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综合技术服务业等十个行业均从中受益,分别占所有GDP贡献和就业贡献的一半左右。
研究结果显示,淘汰落后产能直接导致钢铁、水泥、焦炭等行业GDP减少,其中,炼钢行业受影响最大,GDP减少812亿元,水泥行业、焦炭行业受一定影响,GDP分别减少167亿元和142亿元。
王金南介绍,分析结果显示,“大气国十条”如果得到贯彻落实,健康效益显著,由于PM2.5浓度降低产生的健康效益约900亿元/年;城市人口的过早死亡每年减少8.9万例,约占全国PM2.5暴露所导致城市人口过早死亡的20%左右;呼吸系统和循环系统疾病住院治疗将每年减少12万人次,门诊、急诊病例将每年减少941万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