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YZC-131208
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市雨湖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湘潭锰矿地区重金属电解锰废渣及尾砂治理一期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政府采购。该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开工条件,并在湘潭市环境保护局、湘潭市雨湖区环境保护局、湘潭市雨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竞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湘潭锰矿地区重金属电解锰废渣及尾砂治理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概括:对除湘潭电化电解锰渣、响林锰矿废渣外约107.724万m�0�6的电解锰渣及尾砂进行清运及集中处置。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自筹;
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 15 天;
招标范围:建设一般Ⅱ类固废处置场一座,对技术方案进行处理工艺设计和对锰矿地区电解锰渣进行集中处置、对尾砂堆场进行封场处理,详见技术方案和工程量清单。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相应的专业治理技术且专门从事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环保设计施工企业;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2)投标人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投标人近五年内必须具有二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应当明确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当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必须主持完成设计一个及以上类似业绩;
(4)投标人近五年内必须具有二个及以上重金属污染治理方面的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余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配备,所有人员均需无在建工程。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5)投标人承诺:①对技术方案的处理工艺进行设计;②负责周边环境协调和处理。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具有甲级及以上环境工程设计资质单位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于201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到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17:00时,逾期不受理),由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税务登记证;④资质证书;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和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类似业绩证明;⑧联合体协议书(如有);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全套盖章复印件壹套。联系电话:0731-5853251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售后不退。 若评标时企业的相关信息与报名时提交的本单位企业信息不符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资格审查: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6日下午15:00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芙蓉路宝塔路口怡景苑财富广场A座9208室)
六、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只接受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持银行进账单到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并在投标文件中放置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七、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湘潭市环境保护局、湘潭市雨湖区环境保护局、湘潭市雨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
九、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十、联系方式:
业主名称:湘潭市雨湖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湘锰管理储备中心4栋216室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31-57619988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芙蓉路9号怡景财富广场9128室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3907321784
传 真:(0731)532835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