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改革步伐不断加快,一个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架构即将全面完成。刚刚过去的周末,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作出部署。这意味着一直以来备受市场关注的“新三板扩容”靴子落地。今后,股份转让将突破现有的国家高新区限制,扩容至全国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业内人士预见,继沪深交易所之后,中国资本市场或将崛起一个“北京证券交易所”。
始于中关村股份转让系统
昨天,记者登录“新三板”,发现短短一年间,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已达到358家之多。“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俗称,一些证券公司负责人对它有非常直白、形象的描述:“比创业板还要创业板,会为中小企业注入源源不断的资金‘活水’,对融资难的中小企业来说,更是雪中送炭。”
早在2006年,证监会、科技部和北京市政府联手,经过多年筹备,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建立了“中关村股份转让代办系统”。不过,受到流动性的影响,企业挂牌数量有限,直至6年后的2012年初,“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上百家。不少中关村高科技企业正是在这里获得了及时雨般的宝贵资金,为自己的腾飞创造了条件。
经过6年多的探索实践,2012年8月,国务院正式同意扩大试点,“新三板”覆盖范围从中关村企业扩容到上海、武汉和天津三地,共4个国家级高新区的企业。扩大试点前,已有134家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其中有7家企业转到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挂牌公司正在稳健成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2年9月正式注册成立。今年1月16日,北京金融街金阳大厦前,镌刻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几个字的一块淡青色岩石与世人见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挂牌后,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明确包括: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融资、并购相关业务提供服务;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今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待证监会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配套规则正式发布后,“凡是在境内注册的、符合挂牌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这意味着,今后,挂牌公司不再受高新园区的限制,不受所有制的限制,也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
不会造成A股市场急剧下跌
“每周都有新政啊,说明国家对于资本市场越来越重视,是我国资本市场迎来转折和崛起的重要标志。大环境好了,市场信心有了,资金就会进来,还怕牛市不来吗?”昨天,众多机构和普通投资者热议“新三板”扩容。虽然不少投资者对此表示乐观,但还是有不少“小散”担忧,“新三板”扩容,会不会进一步分流资金,加大对A股的上行压力?
股民老张最关注的是转板机制。老张说,由“新三板”转板上市通道被打开了,这么多家“新三板”公司,不是成了上市企业的“蓄水池”吗?
的确,记者查询新政发现,按照国务院决定的精神,“新三板”的挂牌公司可以直接转板至证券交易所上市,但转板上市的前提是挂牌公司必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在股本总额、股权分散程度、公司规范经营、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方面达到相应的要求。
“新三板”扩大至全国后,会不会分流A股市场的资金,造成A股市场下跌?对此,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分析称“不会”。
证监会表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自由选择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这反而将有利于减轻A股市场的发行上市压力,缓解A股市场的扩容预期。”
事实上,“新三板”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服务,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融资金额少。融资方式上目前只允许定向发行,并且严格限定发行对象和人数。从前期试点情况来看,14个月内共定向发行56次,融资总额为10.96亿元,公司单次融资金额平均不足2000万元,涉及的资金量极为有限。
此外,“新三板”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投资者主要集中于产业资本和股权投资基金,这与A股市场的投资者定位存在很大区别,不会形成同一投资群体在市场选择上的此消彼长关系。“新三板”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拓宽了资本市场的服务渠道,将缓解A股市场的扩容预期。总体来看,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后不会对A股市场产生资金分流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