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兴和县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全县重化工企业和碳素企业的整改力度,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驻厂督办人员16名,出动专项执法车辆36辆次,装载机、挖掘机、吊车等大型设备26次车辆,取缔旧式倒烟窑6座,烟囱14根,修缮大型除尘设施6套,更换除尘袋3000余条,覆盖原辅料90000平米,粉刷外漏管道、设备360平方米,建设防尘网260延长米,清理厂区垃圾210多吨。
部分企业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兴和兴永碳素有限公司、内蒙古鲁泰特钢有限公司、兴和县山河特钢有限公司、兴和县新太铁合金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已经申请环保部门进行了环保整改初验,其他企业正在整改初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