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6日,国家财政部预算司下发了《关于201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监测考核及奖惩情况的通报》,根据国家环保部以2010年为基准年,2012年为目标年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进行了年际比较和综合考核。在全国452个被考核县域中,有11个生态环境质量“变好”,湘西自治州花垣县、泸溪县榜上有名。20个生态环境质量“轻微变好”县域中,我州保靖县、凤凰县入选。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规定,对生态环境质量“变好”的县按其应享受转移支付额的10%予以奖励,对“轻微变好”的县按其应享受转移支付额的5%予以奖励。近几年来,我州通过利用国家生态建设资金,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和环境保护工作,全州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