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13年第96号公布2014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2013年第97号公布201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公布了2014年实施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目录,其中铁合金产品(钼铁除外)、部分金属及制品、钼制品、柠檬酸、维生素C、青霉素工业盐、硫酸二钠、焦炭、碳化硅、矾土、氟石等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2014年1月2日,商务部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100号公告公布《2014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的公告,以及2013年第99号公告公布《201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的公告。其中规定煤炭、原油等出口许可证由许可证局签发,稀土、钨及钨制品、锡及锡制品、白银等出口许可证由特办签发,铁合金、金属锰等出口许可证由地方发证机构负责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