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介绍,近期要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抓紧研究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为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法律依据。
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
徐德明说,当前,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依据、统一登记簿证、统一登记信息平台,要逐个落实。重点是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顶层设计,制度安排。首先落实好统一登记机构和统一登记依据,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
据介绍,今年中国将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为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法规依据。国土资源部及有关部门将建立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登记簿证。逐步以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为基础,整合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查询服务系统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抓紧制定统一的登记簿和证书等登记文书,研究编制不动产产权产籍调查规程和相关标准。
压缩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在国土部昨天的全国工作会上,徐德明还说,今年还要强化土地供应调节。研究差别化的行业用地政策和标准,落实好国务院已经部署的流通业、服务业、化解产能过剩、铁路投融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企业兼并重组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支持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
改革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合理分解计划指标,压缩东部地区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建设用地规模,减少工业用地。除生活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
建立征地争议裁决机制
目前,在征地过程中,因利益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较多。徐德明说,要加快征地制度改革。要统筹安排,部署开展试点工作。研究探索界定“公共利益”的方式和途径,逐步缩小征地范围。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建立征地争议调处裁决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监督权。
徐德明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因地制宜探索“留地”、“换地”、“留物业”、“入股”等多种安置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期受益。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通过平等协商等方式让个人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要注意总结以往试点在补偿与安置方面的经验,做好政策储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