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开始,云南省开始实施上网侧和销售侧丰枯分时电价政策。
按照云南省发改委的要求,从今年1月份开始,云南省将对除糯扎渡和溪洛渡以外的发电企业实施上网侧丰枯期电价政策,上网电价以政府规定的电价为基础,在每年6月至10月丰水期下浮18%,12月至次年4月枯水期上浮20%,5月和11月平水期执行政府规定电价。并将适当提高和规范中小水电云南电网上网电价,将龙江、三江口、大盈江、腾龙桥二级、那邦、云鹏、马鹿塘二期、马堵山、南沙、赛珠和太平江等11个水电站上网电价统一调整为每千瓦时0.27元;其余中小水电站上网电价统一调整为每千瓦时0.235元。核定金安桥、龙开口和阿海水电站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893元,鲁地拉水电站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13元。同时还将适当调整销售侧丰枯期电价,丰水期电价下浮幅度由15%调整为25%,枯水期电价上浮幅度由20%调整为32%。
这样的调整与云南特殊的电力能源结构有关。云南水能资源丰富,截至2013年8月底,水电统调装机已经突破3000万千瓦,目前,云南电网统调装机5098.86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3621.86万千瓦,占总装机的71%,云南已成为全国大型水电能源基地。由于水电占比较大,电力供给受季节枯汛变化影响很大,丰枯季节发电出力极不平衡。以云南统调水电为例,2013年3月枯期第一周的日均发电量仅为1.92亿千瓦时,但是在8月丰水期,第一周的日均发电量就达到了4.25亿千瓦时,是枯水期的2.2倍多。丰枯期电价的执行将有效解决丰枯期中小水电、大型水电和火电之间的矛盾,对云南全省水电产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