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获悉,唐山市将完善环境保护治理政策机制,全面开展钢铁等五个行业排污权有偿使用,鼓励企业积极减排。
据悉,唐山市将全面实施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排污特别处罚“三项处罚”措施,有效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状况。
严格执行电力行业烟气脱硫、脱硝电价,开展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改革和大用户直购电交易试点工作,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优惠电价政策进行清理。
健全排污权交易机制。按照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在排污权有偿使用试行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钢铁等五个行业排污权有偿使用,鼓励企业积极减排,结余指标在规定有效期内可以通过排污权交易或租赁等方式进行转让。
建立健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的体制机制,鼓励通过特许经营、分包服务、第三方运行等方式参与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信贷、绿色证券政策,积极推进排污权抵押融资,探索绿色保险机制,推行“合同治污管理”。
加强与京津及周边地区的协作,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大考核监督力度,每年实施考核并向全市通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