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行业研究网报道,工信部发布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将于4月1日起实施。3月19日,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秘书长石岩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新修订的《准人条件》主要针对新建和改、扩建焦化企业,执行更为严格的环保与能耗标准,并首次明确将焦炉煤气制甲醇、煤焦油加工和苯精制纳入监管。《准入条件》的实施有助于焦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调整结构和转型升级。
石岩峰介绍说,国家有关部门对《准入条件》进行修订,就是为了促进焦化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和规范焦化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焦化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评审批、节能评估、信贷融资管理等工作,要以《准入条件》为依据。
特别是在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方面,新版《准入条件》提出更为严格的标准:焦炭单位产品能耗不得超过《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规定的限定值。焦化企业应严格执行大气、污水排放标准,其中炼焦企业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焦炉煤气制甲醇、煤焦油加工、苯精制生产企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同时,焦化企业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有关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焦化企业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行业特点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需要,自行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监测和监控,建立废气废水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处理(处置)量等台账。焦化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对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实施环境管理登记。
在技术进步方面,鼓励焦化企业采用装炉煤水分控制、配煤专家系统、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焦炉煤气高效净化等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技术,以及焦炉煤气脱硫废液提盐及其深加工,焦炉煤气制天然气、合成氨、氢气、联产甲醇合成氨,煤焦油产品深加工,煤焦油加氢,低阶煤应用等综合利用技术。
石岩峰表示,《准入条件》的发布实施对产业未来发展具有指导性意义。焦化行业产能过剩问题较为突出,产能建设要坚持等量、减量置换的原则。因此,新《准入条件》的实施,提高了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装备技术水平,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转型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