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稀土争端案中国“一审”败诉,中方表示继续以合规方式——
加强资源类产品管理 维护公平竞争
中国政府近年来不断加强并完善对高污染、高耗能、消耗资源性产品的综合管理。这既是中国保护可用尽自然资源和环境的需要,也是对保持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要努力。中方目前正在评估专家组裁决报告,并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做好本案后续工作。
日内瓦时间3月26日14点(北京时间3月26日21点),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专家组报告,长达260余页的报告最终作出了令人遗憾的结论。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专家组认可中方对稀土、钨、钼采取的综合性资源与环境保护措施,驳回了欧盟关于申请钼出口配额企业的“出口实绩”要求歧视外国企业的主张,中方对此表示赞赏。对于专家组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不符合有关世贸规则和中方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中方感到遗憾。
美国、欧盟、日本对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的诉讼,始于2012年3月13日。美欧日认为中国稀土、钨等占全球储量的比例可观,采取出口限制对各国的相关产业发展产生了影响,因此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此案引起世贸组织成员的高度关注,巴西、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等16个成员作为第三方参与案件审理。
稀土、钨、钼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长期以来,中国以仅占世界23%的稀土储量、47%的钨储量向国际市场供应超过90%的稀土产品、80%的钨产品,为全球稀土、钨等产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稀土等资源不可再生,储量有限,且在开采时容易造成环境污染。考虑到资源、环境保护等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配额和出口关税等管理措施。2011年,为促进稀土、钨、钼等行业的发展,中国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稀土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健全了稀土、钨、钼等行业准入标准,加强了管理。
此外,尽管面临巨大的环境压力,中国仍努力将稀土等资源类产品出口维持在一定水平。而同样拥有稀土等资源的一些国家此类产品出口量长期为零,却以低廉价格大量进口我国稀土等资源。过去几十年,中国稀土储量第一、产量第一、出口第一,却没有定价权。稀土贱卖,价格一直与价值背道而驰,被称为是“黄金卖了白菜价”。且稀土等资源类产品可以通过深加工促进产业升级。不论是环境保护的需要,还是结构调整需要,中国有权提出自己资源类产品的发展战略。
“面临着日趋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压力,中国政府近年来不断加强并完善对高污染、高耗能、消耗资源性产品的综合管理。这既是中国保护可用尽自然资源和环境的需要,也是对保持全球可持续发展所作出的重要努力。”商务部条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随着中国贸易额的持续增加,遭遇的贸易摩擦也在不断增多。近年来,中国在应对有关贸易摩擦的诉讼中也逐渐学会利用WTO规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刘敬东表示,要看到此次专家组报告的积极意义。此前,在类似的原材料案中,专家组一致认为中方没有权利运用例外条款进行抗辩。而在此次案件中,则出现不同声音,有专家认为中方有权利运用例外条款进行抗辩,这是中国维护权利取得的重要进展。另外,还应该看到,专家组认可我国采取出口限制措施的初衷,对保护环境资源充分肯定,只不过在一些具体的措施上需要我方做进一步的调整。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晓杰也认为,我们需要更加熟悉和善用WTO规则,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方将继续以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加强对资源类产品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商务部条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中方目前正在评估专家组裁决报告,并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做好本案后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