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稀土(600111)8月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提出的《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近日已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正式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同意。
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回函,要求包钢(集团)公司整合内蒙古自治区全部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综合利用企业以及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以包钢(集团)公司控股的包钢稀土为主体,组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2014年底前完成全部整合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北方稀土将严格执行国家稀土开采、生产计划、产品进出口、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税征管、专用发票等管理制度,按照计划管理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分期分批完成对内蒙古自治区稀土企业、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它区外稀土企业的整合重组,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的稀土企业集团。